工地里的“年味”:年关前的坚守与送别******
(新春走基层)工地里的“年味”:年关前的坚守与送别
中新网太原1月18日电 题:(新春走基层)工地里的“年味”:年关前的坚守与送别
作者 范丽芳 黄加梓
1月17日,腊月二十六。年关将至,建筑工地有着不同的“年味”。33岁的江西人叶远田打算春节不停工,坚守雄安新区项目建设现场,37岁的山西人王玉晋则奔波多地,为工友进行回家前的安全培训,协助进行网络购票,见证一场场送别。
叶远田供职于中铁十二局集团建安公司华北公司,目前担任雄安新区雄东安置房B区一标段项目总工程师。三年前,他来到雄安新区,投入热火朝天的建设工作。2021年、2022年春节,他所在的容西安置房项目同样没有停工。
雄东安置房B区一标段总建筑面积约35.07万平方米,包括45栋7层到14层住宅,约1.2公里长的市政道路,项目建成后将为2075户居民提供安居保障。
图为叶远田(右一)在施工现场工作。 受访者供图“确保春节期间正常施工,这是我今年春节假期的重点工作。”叶远田介绍,他所在的项目于2022年10月17日开工,将于2024年6月30日竣工。为保证建设任务顺利推进,逾百名建设者像叶远田一样在春节假期坚守,以确保项目如期交付。
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土护降及地基处理施工,全面进入地下结构施工阶段。叶远田说,“从小年开始,项目工地上的工人陆续减少。现在我和13名项目管理人员负责春节假期施工的安全、质量、技术、测量等。正月初三以后,工人会慢慢增多。”
2023年1月2日,由中铁十二局集团建安公司承建的容西片区C单元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C1标段,圆满完成建设任务,顺利移交新区回迁民众;1月13日,由中铁十二局承建的雄东片区B单元安置房、公共服务、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业主单位颁发的“安全文明先进单位”锦旗……
“此心安处是吾乡。雄安三年,我见证了新区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想到我们曾尽过一份力,就已把这里当成了家。”叶远田说。
图为中铁十二局集团建安公司某项目部“温暖返乡 回家过年”送站现场。 受访者供图与叶远田不同,中铁十二局集团建安公司劳务分公司自带劳务负责人王玉晋的工作则是四处奔波,送工友们安全踏上回家的路。
“临近年关,我们格外忙碌。”王玉晋与其他工作人员前往全国各地在建项目,为工友们进行回家前的安全培训,协助进行网络购票,在项目地举行“温暖返乡,回家过年”送站活动,将工友安全送达火车站、汽车站。
王玉晋说,劳务分公司既是工人们的管理者,也是服务者。数起2022年工作账单,他用“安全、温暖、高效”来形容。
“对工人们的管理和服务要简单明了、温暖贴心。我们给项目建设了高标准食堂,工人们打卡就餐;每天有观影、运动等不同的娱乐活动;宿舍卫生整洁;着装统一耐用。在项目现场,材料摆放、楼层完工要求,均绘有示意图,这些要求都是项目建设注重细节的体现。”王玉晋说。
除此之外,王玉晋还牵头举办技能比武大赛,对获奖者、标准化建设先进者等进行计分奖励,年底可换取不同的物质奖励;劳务公司还为新婚工人拍摄婚纱照,为家庭困难工友修缮房屋等。
年味渐浓,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在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现场,还有更多建设者坚守岗位,他们像城市中的点点星火,汇聚成光,守护着一处处项目、一座座城。(完)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